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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:出口退税调整不代表外贸政策“退出”

来源:证券时报 编辑:管理员 2010年06月25日 08:39:20 打印

导读: 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近日就此表示,本次出口退税调整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,不会改变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局。商务部还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,继续推进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。

  财政部、税务总局日前下发《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》,决定从7月15日起取消部分钢材、有色金属加工材等406个税号的退税率。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近日就此表示,本次出口退税调整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,不会改变对外贸易发展的大局。商务部还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,继续推进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此次调整是对出口退税率结构微调,主要是为了控制“高耗能、高污染”产品出口,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,因此不会对外贸出口产生大的影响,长期来看将有利于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今年外贸工作主要着力点是“拓市场、调结构、促平衡”,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将是全年工作的重点。取消406个税号产品退税率,同时控制部分农产品出口过快增长势头,保持国内农产品价格的相对稳定,不代表外贸政策的“退出”。

  该负责人强调,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外贸复苏增长势头。据统计,本次取消退税的406个税号,仅占海关税号总数的3%左右;2009年上述产品实现出口110亿美元,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1%左右。取消退税政策,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,但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。

  该负责人还指出,下一步,商务部还将根据外贸出口形势,继续推进完善出口退税率结构,努力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连续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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