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中国钢铁工业协会(下称‘中钢协’)已于7月在中钢协会员企业中全面推广进口铁矿石代理制。”在7月29日举行的中钢协第四届二次常务理事(扩大)会议上,中钢协会长朱继民对外表示,“着眼于建立相对完善有序的铁矿石市场,中钢协已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共同制定了《铁矿石进口资质标准及申报程序》,还分别召集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就此协商;下一步要按有关要求,规范进口铁矿石业务。”
这是中钢协为了规范中国铁矿石秩序的又一举措。铁矿石进口代理并不新鲜。早在2006年,中钢协就联手五矿商会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推进铁矿石进口代理制的意见》。2010年4月,中钢协和五矿商会在一次内部会议上通过了《进口铁矿石代理制实施细则》(下称《实施细则》)等3个文件。
对于此次再次推出的代理制,朱继民指出,“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且经证实违规的企业,将对代理方视情况采取停止其一个月或一个季度进口资质,直至取消其进口资质;对被代理方,将其列为不诚信企业,情节严重的不允许再为其代理进口铁矿石业务。”
“铁矿石代理制是一个大趋势。”媒体援引铁矿石分析师的话表示,“明确进口铁矿石的数量、用途、流向等,就缩小了在暴利诱惑下‘倒腾’铁矿石的操作空间。”
也有业内人士表示,中钢协此前曾数次推出遏制铁矿石进口秩序混乱的文件,但最终的效果都明显落后于当初的想象,“所以,并不能对中钢协的文件太过乐观。而且,市场中谋利的利益主体也有较强的抵触情绪”。
不过,中国钢铁行业仍在承受高矿价带来的伤害。中钢协数据显示,2010年上半年,纳入协会统计的会员企业销售利润率仅为3.14%,同比下降0.4%。此外,中钢协表示,将在年内适时推出铁矿石中国指数。这也是中钢协首次对“中国指数”给予明确的时间表。
本网视点:愿望是美好的,但事实可能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。关于实施进口铁矿石代理制,年初就曾经刮起一阵旋风,但随后还是不了了之。《实施细则》属于行业协会性质,而非政府强制实行的规章制度,因此“代理制”难以落实。行业依靠自律,但在铁矿石暴利诱惑下,显然难以自律,行业内的各企业均对代理制有一定的抵触。
所谓“进口铁矿石代理制”,即铁矿石进口由代理方与用矿企业签订铁矿石代理合同,约定双方的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并按合同规定执行。代理费用参照国际国内商贸规则惯例,经双方协商确定。